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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召开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动员部署会议
2023-10-31 10:03   审核人:

10月24日,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在新平街道办事处召开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全市正式启动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工作。

街道议政代表会是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人大街道工委召集,以人大代表为骨干、社会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街道居民议事组织。街道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组织,不仅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平台,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指导理念的政治要求。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就是要充实街道人大监督力量,延伸民主监督触角,让人大监督和群众参与深度融合起来。

按照《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探索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首先在文山市的街道办事处探索开展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经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的讨论,并报请州人大常委会同意,决定今年以新平街道为试点,率先开展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工作,为明年全市街道全面铺开提供参考和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柏应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推动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要坚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人民议政,坚持以效果为导向,努力实现民意反映渠道在街道“不断线”、人大工作在街道“不断层”、基层民主监督在街道“不缺位”。要抓住三个关键,一是要紧扣“议”这个关键,既议事关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也议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小事”;二是要用好“会议”这个平台,把每年召开一次的街道议政代表会议作为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倾听民声、汇聚民心的重要渠道;三是要紧盯“实效”这个目标,发挥好议政代表作用,确保工作开展科学化和规范化。做好三大保障,既要保障议政代表履职渠道,又要保障议政代表依规监督,还要保障议政代表履职平台,全力推动议政代表会制度试点工作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推动形成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出积极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伟主持会议并宣读《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部分市人大常委会非实职处级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主任,三个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人大专干以及新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全部社区书记等3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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