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事——文山市人大常委会推进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试点工作
2021-09-18 16:52   审核人:

2021年,文山市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在东山、新街2个乡开展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结合实际,遵循“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实施、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群众选、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思路,把票决制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高度重视,确保试点落地。文山市结合乡镇实际,前期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党组会议商议,确定了东山、新街2个乡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试点乡。依照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下发了《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确定了票决制工作基本原则、主要做法和工作步骤。指导试点乡结合工作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工作流程、票决办法等,为票决制试点工作的落地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实施。试点乡于上半年人代会前,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充分组织代表深入走访调研,精心精准论证项目,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群众意愿体现到民生实事项目之中。项目征集后,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优立”的原则,召开主席团会议确定提交人代会票决候选项目共24件(东山、新街各12件)。人代会上,由乡长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作说明,并书面印发全体人大代表,代表们通过充分酝酿、讨论和审议,于票决的方式,最终选出了符合乡情实际、贴合民生诉求、有力带动发展的20件项目(东山、新街各10件),项目包括机耕路建设,自来水管网建设等群众急需解决的惠民事项。通过投票方式决定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使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来,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

强化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由常委会主任带队,分管领导和具体委室人员负责,对候选项目确定、票决程序等各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票决确定项目后,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不定期对确定的20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度滞后项目重点关注,确保所有项目按进度推进。试点乡人大主席团结合年度监督和日常监督,制定项目验收标准,通过听取汇报、集中视察、实地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协同配合开展监督工作。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监督环节覆盖从项目产生到项目完成全过程。截止目前,试点乡20件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有效推动,其中16件已完成项目建设,4件正在实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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