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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山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3-01-12 09:13   审核人:

根据《文山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于2022年11月深入部分承办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闭会期间没有收到建议),共审查通过代表意见建议215件,其中基础设施111件、经济发展1件、经济建设5件、科教文卫15件、民生问题53件、社会管理30件。调查组通过深入各乡镇(街道)实地察看、调阅资料、走访代表、征询意见建议、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汇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截至目前,215件人大代表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A类)138件、占总数的64.19%;列入年度计划办理(B类)50件、占总数的23.26%;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C类)27件、占总数的12.55%。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达100%。纳入50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解决的44个建议项目已全部完工。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整体情况看,各承办单位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结合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出实招、谋实绩、求实效,使代表建议办出成效,办出表率,推动了代表建议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压实责任促办理工作强推进。市人民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凝聚民智的重要途径,明确分管副市长亲自抓,充分发挥领导领办作用强力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进度、定质量”的要求,细化办理工作任务,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到了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落实有实效。

(二)强化督查促办理工作稳落实。市人民政府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督查,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督办措施精心开展督办工作,将调研和督办贯穿于意见建议办理全过程,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密切跟进办理进度,加强项目实施监督,切实提升办理成效,215件代表建议全部如期办理完成。

(三)真抓实干促办理工作惠民生。市人民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始终把解决问题、抓好落实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条件成熟的意见建议“立即办”,一些意见建议创造条件“提前办”,纳入计划“规划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结率”呈现逐年提升的良好态势。如,今年A类意见建议(即:已解决或基本解决)138件,占总数64.19%,比2021年的解决率提高了7.79%,比2020年的解决率提高了10.79%。同时,部分项目通过纳入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理的方式,不仅解决了部分村寨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硬化、沟渠建设、“村村亮”等突出问题,还带动了大量社会投资,有效提升了“人大民生小项目,解决群众大问题”的良好社会效应。

三、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仍需强化。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特别是对建议中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承办单位往往只是文来文往、应付了事,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有的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只提要求,不重参与,既没有牵头协调,也没有开展督查,导致许多代表建议只是个别经办人员在负责答复,而不是单位集体研究办理;个别承办单位办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缺乏连续性,一些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办理工作的法定职责性质认识不清。

(二)统筹办理仍有差距。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但在实际统筹办理时,由于个别负责建议分办工作的人员对各部门职能职责了解不全面,对代表建议内容缺乏认真分析,在交办的时候,看见涉及某单位、某部门的职能,就交由该单位、该部门办理,出现了代表建议“回娘家”现象(东山乡涉及的第122号)。有的部门在意见建议交办时,对意见建议涉及项目的审核和把关不严,未能将相关项目纳入全市项目库通盘考虑或因对现行政策措施了解掌握不全面,导致代表意见建议在纳入专项资金办理后,出现中途重新调整项目的情况(如:马塘镇涉及的第188号、小街镇涉及的第176号)。

(三)沟通协调仍需加强。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部分承办单位在技术指导、资金划拨等方面与乡镇(街道)对接不多,多方联合办理的意识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议项目的有效推进。有的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面商和沟通较少,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和方法不多,有的仅以书面复函的形式一答了之,个别承办单位甚至出现未与代表沟通就进行复函的情况。

(四)意见建议质量仍需提高。近年来,代表意见建议数量虽有增加,特别是市四届一次会议提出的代表意见建议达215件,但意见建议的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有:部分代表实际调研不够,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内容简单、笼统、抽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部分代表意见建议界限不清,超越办理权限或与政策法规相悖而难以办理;部分代表意见建议提多个要求,涉及多个部门,短期内难以落实;部分代表意见建议未结合当地选民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办理价值不大等问题。

四、工作意见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为民代言、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方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各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也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实践之一。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压实办理责任、明确时限要求,做到各方重视、多维联动、高位推进,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成果转化为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末端见效”的强大动能,认真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完善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全面统筹。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每个代表建议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代表意见建议从交办、督办、到办理结果的跟踪反馈机制,杜绝代表意见建议“回娘家”情况的发生。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准确把握各项政策,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规划,对照代表意见建议进行统筹安排,把代表意见建议中涉及到即将实施的项目纳入全市总体规划,避免出现实施后又变更项目而造成各方资源浪费的情况。

(三)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的落实力度。各承办单位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落实责任,加强与乡镇(街道)及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意见建议办理的有效措施。加强与代表沟通,将沟通工作贯穿于意见建议办理全过程,聚焦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三个环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方式,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对待代表所提的每一条意见建议,用真心,真用心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四)完善履职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质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议的书写格式和技巧,提高代表撰写建议的水平;要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奠定基础。要积极引导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增强代表建议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要利用代表工作站(联络室),集中组织人大代表对拟提交的意见建议进行研讨,确保每一份意见建议格式正确、内容恰当、表述准确、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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