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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山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2019)
2020-09-02 16:48   审核人:

一、基本情况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认真依法履职,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190件(含以信访件转交7件、领导阅示2件)其中:基础设施方面127件,占66.84%;社会管理方面41件,占21.58%;民生工程方面12件,占6.32%;科教文卫方面10件,占5.2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分别交由26个单位研究办理。其中:政府系统办理175件,占建议总数的92.1%;党群系统办理11件,占建议总数的5.79%;企业办理4件,占建议总数的2.1%。经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190件人大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76件、占总数的41.98%,列入年度计划办理90件、占总数的49.72%,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15件、占总数的8.23%;建议办复满意175件、基本满意5件、不满意1件、满意率为99.44%。

二、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一)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建议交办更加严格规范。

针对有些部门和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答复不具体、落实走形式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规范了承办工作标准,和政协一同制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责任、时限、程序、答复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了落实机制,规范了办理程序,提高了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办公室综合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建立了代表建议研究、办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签收、交办、承办、面商、回复、督办、归档等办理流程,做到了办前拟定办理方案,办中加强调查研究。部分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内部科室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开展面商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有的还主动邀请代表一起研究办理的措施和办法,密切与代表沟通联系,在互动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比如:市委组织部、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都制定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和规定,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解决问题,促使办理成效不断体现。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以代表反映集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重点牵引,不断推动办理工作高效开展。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更加注重做好交办准备,在代表建议交办前,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对口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从建议内容和建议反映问题的性质两个角度对建议进行分析和分类,梳理出了代表集中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交办前各项准备工作。更加注重提高交办精准度,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4月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14个乡镇3个街道,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对190件代表建议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对反映不同性质问题的建议进行分类研究,进一步明确承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在代表建议交办会后,联合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交办有异议的2件代表建议进行多方协调、协商和改办,切实提高了交办的准确率。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和使用原则,围绕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急、难、老、小项目的建议,重点安排解决难以立项、难以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但又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民生项目,精心筛选出“关于完善腰店村委会小腰店市场配套设施的建议”“关于维修白沙坡社区暮底河中寨入村道路的建议”等41件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建议,列为市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补助办理事项,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整体提高。

(三)突出整体联动,推进建议办理水平不断提升。

落实领导督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相关委室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现场督导等方式,定期查看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就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要求各承办部门确保办理任务的完成;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明确指示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对于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找出不满意的原因,切实改进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切实提升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落实视察、调研推动,组织2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州、市人大代表267人次视察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多方征求和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进一步畅通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有效调动代表参与代表建议办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落实委室联动,对190件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相关委室挂钩进行重点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2019年11月,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190件建议办理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在进度上得到加快、质量上得到提高。落实集体研究,各承办单位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分管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探索推进定性分类办理工作,切实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了代表建议按期办复。

(四)突出跟踪落实,保障代表建议落实落地。

把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列为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一是加强审议监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190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19年11月,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文山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落实责任、提升质量等四到位的审议意见。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坚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暨绩效考核,并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不再将制度建设纳入考核范围,提高办理工作情况的考核分值,将考核重点集中到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督促和办理成效上来,确保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不推诿、不拖延,做到了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2020年1月,对3个服务单位和23个承办单位进行了量化考核。考核得分最高分5分,最低分4.5分。5分的单位有10个(承办单位7个,服务单位3个),4.9分的单位有1个,4.85分的单位有10个,4.8分的单位有1个,4.75分的单位有2个,4.7分的单位有1个,4.5分的单位有1个。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19年,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不懈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时效和质量逐步提高,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部门之间形成合力不够;会议期间代表的审查意见处理需跟进;专项经费划拨不及时;部分代表调研高度、深度、广度不够,提出的建议质量不高。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克服和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要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加强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有专人负责建议办理的有关具体事宜,并着力形成长效机制,以保证建议办理工作不会因人员调整变动而受到影响。要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公开的力度,广泛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要充分利用代表活动阵地平台,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为办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密切联系代表。承办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作用,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与代表互动、形成解决问题合力的过程。建议办理前,应就建议内容与代表见面沟通,准确了解代表的意图和具体要求,掌握相关情况,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提”与“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克服建议办理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建议办理中,应主动邀请代表见面协商,共商解决办法,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让代表直接参与建议办理。建议办理后,要及时与代表见面,再次听取代表意见,并验收办理结果,对代表不满意的要及时再办理。对确因法律法规或政策不允许等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详细向代表解释背景原因、政策规定、法律要求等情况,努力取得代表理解和支持,让代表真正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升办理质量。要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在建议交办前,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主动“认领”。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进一步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自的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及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为问题的有效解决形成强力保障。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解决个别承办单位办理方法方式简单,答复函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要把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进度缓慢和代表反馈“不满意”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督促相关承办单位“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四)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落实意见办理。重视人代会期间代表就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等提出的审查意见,在闭会后,及时研究处理办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并就审查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说明,确保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意见建议得到真重视、真办理、真落实,杜绝只答复不办理、只解释不解决问题,用实际成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五)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的保障和建议办理的指导,严格按照人代会审定的预算及时划拨,用足、用好、用活资金,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到建议办理的项目建设中来,有效克服资金上的不足,调动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积极性,推动项目建设和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科学统筹,积极整合各部门资金,及时帮助解决人大代表建议中未纳入专项资金办理,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六)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确保建议质量。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深化和拓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述职评议等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对代表的业务培训,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围绕市委关注的重点、政府关心的难点、群众关切的热点,充分发挥代表为民代言、为民监督的作用,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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