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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研究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9-01-16 16:20   审核人:

1月14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3次党组暨第17次主任(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

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云南省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等9起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绷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之弦。二是由党组书记、主任柏应明同志,对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集体廉政谈话,强调14个严禁要求,就廉政问题再给大家提提醒、敲敲钟,让大家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三是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如何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机关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提出新要求,并对班子成员进行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确保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推动机关新的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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