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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召开
2017-04-26 08:28   审核人:

 

 

 

4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柏应明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文市纪办发【2017】20号、21号、22号文件,文办发【2016】177号,文市办发【2017】15号文件,文山市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存在问题整改通知。

就进一步加强机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柏应明主任提出六点建议:要学党章、从严管党治党。要深刻把握管党治党的规律,担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凸显纪律约束力。

要敢担当,压实两个责任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支部,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办公室和党支部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定位,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守纪律,持续正风肃纪。要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确保党的纪律执行到位。要抓规范、强化党内监督。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让党员干部学会在“聚光灯”下工作。要强教育、筑牢拒腐防线。要深入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素养,增强廉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显优势,抓好廉政建设。要坚定政治方向,推进重大事项落实。要坚决服从大局,切实搞好监督工作。要认真选好干部,依法搞好人事任免。要健全机构,做好规划,做强做实,有力推动依法治市进程。

柏应明主任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站在全市发展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找准服务发展和依法履职的结合点,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和常委会工作要点,履职尽责,确保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把常委会及机关打造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国家权力机关。

会上,柏应明主任与常委会副主任、常委会副主任与分管委室主任现场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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