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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2017-04-17 11:14   审核人:

 

3月31日下午3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柏应明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二次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三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除讨论会议相关议题外,还组织传达了市纪委转发州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通知(文市纪电【2017】5号)。

结合这次警示教育,对照市人大机关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对扶贫挂钩点的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的监管漏洞、监督滞后、相关制度落实不力等情况,柏应明主任在会议中强调,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人大机关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其中的不足。他要求,作为人大机关干部职工,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戒,进一步提高对反“四风”和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和市委的要求上来,要严格执守、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反“四风”和八项规定的要求,在开展扶贫工作中,严防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茂云、黄利、吴应菊,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黄勇、温德荣及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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