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程,以抓“四廉”为载体,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一、教育倡廉,增强感召力。将廉政知识与学法内容同等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廉政学习制度化、廉政党课经常化。
二、 活动兴廉,增强吸引力。开展知识测试等廉政主题文化活动及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活动等活动,让人大干部、职工在参与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
三、制度保廉,增强约束力。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向宪法宣誓制度、人事任免任免程序等常委会制度,以及机关财务等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四、载体宣廉,增强渗透力。设计廉政展板、观看警示教育光碟,廉政短信等方式,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