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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11-15 16:29   审核人: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忠玲所作的《文山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对文山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行政检察工作走深走实,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在充分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市人民检察院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起步晚,与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二是行政检察办案储备力量不足,检察监督力量薄弱;三是“府院联动”不够,检察监督质效不明显;四是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把握监督环节重点,解决基层行政检察监督发挥不足的突破口。市检察要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重要抓手,作为解决基层行政检察监督发挥不足的突破口。在行政执法环节,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过程中,应重点审查行政机关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履行了催告程序,是否明确了履行的方式及期限等。同时,加强跟进监督,对提出的检察建议要跟踪落实、跟踪问效,努力把每一件检察建议做到有刚性。

二、配强检察监督力量,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形成检察监督合力。市检察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配齐配强人员和制度,着力培训现有的行政检察人员,努力提高从事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突出办案重点,主动拓展案源,整合刑事、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检察联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形成检察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力度。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检察监督实效。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把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结合起来。针对个案的办理,要着眼于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对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风险隐患、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要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同时,应加强行政非诉执行领域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整合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检察监督宣传。市检察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办案实际,以个案、类案以及专门性问题展开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要将工作的“重点”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抓住工作的“亮点”,群众关注的“热点”,事关社会稳定的“焦点”打造成为有深度的检察监督宣传精品,强化检察监督宣传。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检察院认真研究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2023年3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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