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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2020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06-22 10:27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跃超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文山市2020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0年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食品安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得到提高,社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牢牢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满意。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文山市2020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篇幅过长,重点不突出,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针对存在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执法监管难度大、监管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市人民政府要统筹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和日程,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强大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将食品安全法规宣传覆盖到乡镇及村一级,做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辨识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制定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方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和经营主体系统实施食品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筑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防线,提升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工作中要按照先行先试要求,对有基础和条件的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尽快建立和完善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推进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以规范行业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数字化水平。要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监管,加大对农产品基地、集贸市场、大型超市的日常监管和抽检力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通知;对食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和取缔“黑作坊”“黑摊贩”以及无证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加快执法队伍建设,尽快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服务水平,提升执法的判断力和精准度。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监管体系建设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高保障。”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依法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检验检测综合能力建设,尽快配套建设市级质检站,配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对未建设定点屠宰场的乡镇,要以政府为主导,按照市场化建设的模式,尽快建设各乡镇定点屠宰场。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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