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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6-24 16:09   审核人: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健康局局长王应斌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构建坚实防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指出了贯彻落实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

要高度重视防治工作,依法落实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协调责任和监督责任,使各项防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工作,增强防治意识。

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力度和覆盖面,建立长效的宣传机制,提高群众防护能力,并针对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使传染病防治工作更加深入全面。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防治能力。

加强对上级的请示汇报,努力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积极培养和引进传染病救治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大现有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着力建设一支高效精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四、强化防控机制,夯实防治基础。

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群防群治格局,使《传染病防治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在三个月内将研究办理情况书面向市大常委会报告。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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