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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文山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8-06 15:56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高兰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文山市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职尽责,依法开展审计,实事求是指出各类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科学合理的审计建议,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为更好地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持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等支出预算和政策要加强审计,实现审计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要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注重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创新审计管理模式,最大限度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增强审计监督效能。

二、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要完善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根据问题清单逐一督促整改,切实提高问题整改到位率;要严肃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大重大问题线索移送力度。依规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加强预算和政策的衔接。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要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法、监督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编报的完整性,规范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对有关部门存在的预算执行不力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及时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于6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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