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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08-14 13:09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自2016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批准< 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决议》以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决议》规定,实施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以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平台,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推进“法治文山”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对此表示肯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于会前组成调查组作了专题调查,并就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调查报告中作出回应。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推进法治文山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促进普法措施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文山”,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权明确、任务落实”的普法大格局。

二、创新普法载体,提升法治宣传针对性。要积极拓展创新普法新载体,充分发挥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发挥巡回法庭、法制专题节目等普法宣传的积极效应,发挥好现有法治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法律图书阅览等传统型基础阵地作用。要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送法下乡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激发人民群众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围绕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普法机制。普法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借鉴先进做法,积极谋划每年的重点普法内容,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普法实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上下联动、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四、认真总结推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加大普法力度,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树立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从而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同时,认真总结“七五”普法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充分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项目规划调研,认真谋划“八五”普法规划。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并于6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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