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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文山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10-12 10:32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及市委有关国有资产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体制机制,资产规模逐渐壮大,资产管理逐步规范,资产运行总体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资产闲置与流失并存;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缓慢,资产经营收益偏低;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资源节约保护与开发有待提高等方面。为此,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合力。要健全市政府统筹协调、财政部门牵头抓总、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的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单位”三个层次监管体系,明确各层级管理责任,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能及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注重统筹协调与信息共享,避免相互脱节和工作“两张皮”现象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同时,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务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审计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盘活存量。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将可以计价的资产全部纳入会计报表并进行登记,对多种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如土地和房产权证办理)及往来款项及时清理处置,对“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转为固定资产,以完整反映资产管理现状,实现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避免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整合重组,增强活力。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按照资源集约化、资产资本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充实完善改革方案,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内控制度建设,有序完成两个集团公司组建及股权划转等,实现资产资源有效整合,不断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探索将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支出形成的资产登记纳入集团公司,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经营收益水平。

四、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促进发展。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专项调查,摸清全市国有自然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现状,提升资源利用和管理能力。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明晰自然资源保护范围,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监测,完善信息互通共享衔接机制,防止资产流失。依法规范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破解土地要素等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将落实情况于2020年12月底前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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