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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10-12 10:34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邓红英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文山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自2017年7月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和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部分群众思想观念守旧、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建设进度较慢、配合联动不到位、价格监管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宣传教育,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舆论攻势,让全社会认识这是还青山绿水、让地让利给子孙后代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工作改革。同时,要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学会和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积极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并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完善村规民约及各项管理规定,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支持和配合殡葬改革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公墓建设顺利推进,切实满足殡葬改革的实际需要。

三、加快项目建设。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经营性公墓和殡仪馆建设相关手续的办理,协调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四、加大执法力度。全市要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同时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违反殡改政策的各种案件及时依法查处,特别是对私葬乱葬现象要处理到位,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五、加强价格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规预售、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行为,同时对殡葬相关收费和执法工作进行宣传,让群众学会依法维护权益,不跟风炒卖墓穴,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以上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2021年1月9日前书面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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