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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综合文化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10-22 16:11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钟萍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文山市“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综合文化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七个一”标准,通过采取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摸清底数,狠抓落实;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加强管理,发挥效益等有力措施,在“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综合文化项目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综合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综合文化项目范围逐年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提高了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丰富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报告实事求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满意。针对存在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部分项目点布局规划不合理、项目作用和效益发挥不明显、设备升级投入不足等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市属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要充分认识实施“百县万村示范工程”综合文化项目对推动我市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和完善应急广播公共服务系统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加大衔接配合力度,确保按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标准,精准施策。市属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要认真对照“七个一”标准要求,抓住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滞后这一问题关健所在,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全力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三、加强管理,发挥效益。“百县万村示范工程”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文化惠民工程,在严格按照标准完成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强化管理人员培训,加强维护使用管理,做好设备系统的升级规划,适时接入国家、省、州平台,同时,突出文化效益,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以文化扶贫助推文化小康。

四、跟踪问效,抓好落实。加强督查指导,对各示范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示范点的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不断完善工作,确保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征求意见后,于2018年12月25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3165544981@qq.com.)

督办责任人:普光锐

督办责任工委:教工委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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