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审议意见>>正文
关于文山市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7-08-28 14:41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邓红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文山市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市审计局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审计职能,依法开展审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审计工作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从审计结果看,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总体比较规范。但也揭示了财政资金安排、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充分体现了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整改实效。严格按照《审计法》《预算法》和《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试行)》的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追责问责,避免屡审屡犯,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审计监督,规范预算执行。在强化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使用审计的同时,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促进各部门依法规范预算执行行为。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队伍。

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作用。要把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常规审计与绩效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将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运用到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中,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相结合,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预警作用。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