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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6-07-22 11:16   审核人:

市森林公安局:

2016年7月1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李兴达所作的《关于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选任委主任蔡晓岚所作的《关于对市森林公安局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审议,常委会认为,2015年以来,特别是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市森林公安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强化基础业务建设、加大森林防火及案件查处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2015年度全州综合业务考核中排名第三(比2014年度上升了5名),在2016年上半年全州综合业务考核中排名第一。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对市森林公安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得满意票21票,占91.3%;基本满意票2票,占8.7%,总体评价为满意。同时,对市森林公安局的下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典型案例及防火知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努力扩大群众的参与面,提高认知度,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沟通与协作,不断提升防范打击能力。在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要加强与市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处罚难度大的涉林行政案件,要依法采取强制处理措施;对涉林刑事案件,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最大化地执行实体刑,减少缓刑。要加强与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团结协作,在对涉林行政案件处理的同时,共同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

三是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猎区、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酒店饭店等重点区域进行清理排查,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

四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结合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实战训练。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法治理念教育,筑牢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确保做到“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进一步完善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工作水平。

以上意见,请市森林公安局结合实际加以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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