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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2016-07-22 11:08   审核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杨立伟所作的《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发展委员会高家俊主任委员作的《关于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通过审议,常委会认为,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住建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根本,以提升和打造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全市城市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社会民众、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和赞扬。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得满意票22票,占95.7%;基本满意票1票,占4.3%,总体评价为满意。同时,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把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要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作为重要议事日程来加以研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采取增加编制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及时充实和加强人才队伍力量,为快速推进城市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城乡建设工作的开展要及时汇报,争取各方支持,重点加强与上级和部门的沟通,齐抓共管,扎实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尽快启动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等项目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审批和推进力度。针对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项目审批、资金不足等困难和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和分析,及时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方法、措施,全力推进房屋征收和项目建设进度。

四是进一步严格管理考核。要把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作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要完善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措施,监督物业管理公司认真履职,搞好服务,协调好与住户的关系,帮助小区住户解决好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以上意见,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加以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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