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经2022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骆 霞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俊斌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珊红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朱应洪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平坝法庭副庭长;
何秋杰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马塘法庭副庭长;
苏忠卫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宏浴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长职务、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 勇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庞呈丰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新春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 玲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先志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文会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