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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骆霞等十三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2-12-31 10:59   审核人:

市人民法院:

经2022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骆 霞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俊斌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珊红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朱应洪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平坝法庭副庭长;

何秋杰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马塘法庭副庭长;

苏忠卫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宏浴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长职务、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 勇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庞呈丰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新春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 玲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先志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唐文会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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