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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周开洪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12-02 11:21   审核人:

文山市人民法院:

经2021年11月3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周开洪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文山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陈威然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全苹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尹兆瑞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庞呈丰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接受李在敏同志辞去文山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免去李在敏同志的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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