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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伍尚洲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21-09-17 10:22   审核人:

市监察委员会:

经2021年9月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伍尚洲 任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陆 磊 任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孟吉福 免去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 杰 免去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褚静怡 免去文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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