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根据院长唐源武的提请,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3月6日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
罗 娅 任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程芳瑞 免去文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审判员职务。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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