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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楚戴岭同志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相关职务的决定
2022-07-04 17:14   审核人:

楚戴岭同志因工作变动,其本人提出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章第五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章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楚戴岭同志辞去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同意其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2 年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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