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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重新确定文山市第四届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召开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21-09-17 10:35   审核人:

(经2021年9月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和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求,我市需依法重新确定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召开第一次会议的时间,经2021年9月6日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选举第四届市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

二、各乡镇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前,市级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前。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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