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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家俊同志辞去市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1-05-06 08:53   审核人:

(经2021年3月1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市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家俊同志提出辞去所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高家俊同志辞去市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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