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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文山市第三届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召开第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2016-11-23 10:05   审核人:

(2016年11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县(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需依法重新确定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及召开第一次会议的时间,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11月21日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一、选举第三届市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间重新确定为2016年12月20日。

二、各乡镇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重新确定为2017年1月31日前,市级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重新确定为2017年2月28日前。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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