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罗自成、张国云、钟萍、欧阳义良、马瑞刚、杨光耀、陈桂秀七位同志因工作变动,上述七人均提出辞去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同意接受罗自成、张国云、钟萍、欧阳义良、马瑞刚、杨光耀、陈桂秀七位同志辞去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2月27日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