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文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文山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七个决议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成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繁重艰巨的发展任务,市人民政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密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克难,锐意进取,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会议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一系列政策措施,密切关注中央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政策导向,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主动应对、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奋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为实现中国梦的文山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文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团结奋斗,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十三五”开门红、为建党百年之际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文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文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文山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文山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文山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文山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文山市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海波主任所作的《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在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工作创新更有活力、代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以及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主动顺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委的部署,继续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等系列学习教育,自觉养成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在制度的约束下干事、在履职的过程中律己,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境界和能力。科学设置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合理调整工作职责,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和优势,增强工作整体合力。扎实推进机关信息化工作,建立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同步推进街道、乡镇人大工作网页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效率和影响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抢抓机遇、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文山篇章而努力奋斗!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源武院长所作的《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0日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滇奇检察长所作的《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