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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2023-09-27 17:12   审核人:

根据《文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项检查组,通过深入市农业农村局、文山公路分局和平坝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交安办、市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山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信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工作情况汇报和其它交安委成员单位书面报告的方式,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近30个相关部门和17个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交安委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制度,做到专人抓有人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有力。

(二)强化督查考核,压实责任落实。市交安办认真履职,牵头开展督查考核,组建专班专项治理,约谈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单位、部门和企业,各乡镇(街道)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交安委成员单位监管责任逐步落实。

(三)聚焦堵点难点,专项整治有力。通过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校园交通安全、农机车辆隐患整治和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四个集群战”专项整治,落实货车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和强化日常路面管控等措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有力度有效果。

(四)精准细化措施,工作方案完备。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地区摘牌整治要求,印发《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文山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地区摘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山市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文山市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等系列方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五)加强广泛宣传,法治意识提升。通过开展斑马线礼让行人、文明出行劝导、农村大喇叭广播、“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和交通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强化交通法规宣传,广大市民、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自觉性逐步提高。

(六)注重技防创新,硬件日益改善。在市级财力匮乏的情况下,通过实施城市道路更新、农村公路建设大会战、更新和增设电子监控系统等措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逐年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水平逐步提高。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入脑入心、人人皆知、人人遵守不够,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和未成年人尤其是学生上下学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行为屡禁不止,超限超载行为时有发生,全社会遵守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淡薄。

(二)交安委成员单位责任落实有差距。个别市交安委成员单位对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部分乡镇交安委交通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应付式操作,未紧紧围绕人、车、路、宣传等交通安全要素有针对性的排查和发现问题,也没有结合自身乡镇实际采取相应措施;村两委班子对交通管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一户一档”起底的真实性值得堪忧,劝导员“七必劝”工作未能形成常态化,交警、派出所仍是交通管理主力,联合治理常态仍未形成。

(三)专项整治存在短板弱项急需改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动态监管不力,挂靠车辆挂而不管、货车逾期未检、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现象突出;校园交通安全治理对未成年人非法骑乘机动车(电动车)管控难,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现象屡禁不止,定制校园公交专线问题仍是个难题;拖拉机隐患整治不彻底,部分拖拉机在管理系统已注销,但实际车辆还在使用,推进在册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工作滞后;农村地区乡村道路等级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村微型车、三轮车超员、超载风险突出,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

(四)部门执法力度参差不齐合力不够。专项行动涉及的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不顺畅,从货车生产和改装、检验、市场准入、装载及超员等源头环节管控不到位,执法协作联动不够,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有差距。

(五)资金保障不足交通基础设施薄弱。市级财力匮乏,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渠道单一,城市道路更新、乡村公路升级管护、技防装备更新升级等缺口资金大,尤其是乡镇管控道路维护资金不到位、道路隐患治理不及时、乡村道路“安防工程”不完善,隐患突出;全市只有新开田超限检测站能对载货车辆进行过磅检测和处罚,对日常工作中查获的涉嫌超载货车难以进行检测、固定证据,执法成本高,安全隐患较大。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每一个人,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事关长远,要注重从学校抓起、从孩子抓起,要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广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熟知交通法规的内容,都能自觉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出行。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既有政府的责任,也有执法单位、企业主体的责任,还有驾驶人员等方面的责任,每一个方面的责任都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只要责任落实了,有人用心去管了,自然而然很多交通安全问题就能得到解决。因此,市交安委和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在现有基础上落实主体责任更上一层楼。

(三)进一步细化整治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既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地区摘牌整治、“四个集群战”专项整治、货车隐患专项排查、推进板仑模式“42411”等工作方案,措施非常具体,责任也非常明确,必须下大力气加强调度、加强跟踪督导,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如车辆私改私装、超载超限、超速超员、无证运营以及暴力阻挠执法等方面,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快速反应和州内外联勤联动机制,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真正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认真研究吃透上级有关政策,加强向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在城市道路设施、农村公路建设、改进电子监控系统和执法装备配备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等项目上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逐步改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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