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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09-05 16:14   审核人:

为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依法行政,为“平安文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8月下旬,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调研组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审前和解中心等建设情况,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人民法院的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2023年截至7月31日,受理各类行政一审案件79件(含旧存3件),同比下降38.21%,其中行政诉讼类案件60件,非诉执行类案件19件;审结64件,其中诉讼类案件45件,结案率75%,非诉类案件19件,结案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诉讼类败诉6件(生效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6.5%。

(一)建立完善案件受理机制,切实保护参与人权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的有关规定,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建立行政案件受理审查机制,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加强立案前的诉讼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

(二)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支持依法行政,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支持依法行政,有效保障市政、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及行业整治顺利进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管理,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案件,督促行政机关改变或者撤销,对违法的行政行为裁定不予执行。目前,共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8件,要求行政机关撤回非诉执行申请2件。

(三)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模式。严格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真正做到“告官见官”,在每一个诉讼案件立案前、庭审前均依法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落实行政审判改革,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认真落实由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保证庭审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四)注重协调和解,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对于行政相对人针对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在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习惯、情理等社会规范作出撤销或纠正不当行政行为裁决的同时,更注重对申请人的合理诉求进行救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过错的案件,做好对原告的释法说理工作,并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重视协调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在审判过程中,主动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信访部门的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沟通行政案件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工作,不简单下判,给出一定时间让其自行纠正,并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谅解。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案件审理难度加大,人案矛盾突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立法的不断完善,行政诉讼领域不断扩大,新类型案件(如资源行政管理、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协议、行政许可)不断出现,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给行政案件审理带来更大的挑战。同时,案多人少矛盾长期存在,加剧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压力,目前,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承担,仅有员额法官2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

(二)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效果不显著。受“重民刑、轻行政”的理念和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司法行政协作机制、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目前司法建议仅作出2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

(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部分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不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执法随意性较大;由于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部分有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没有设立专门处理法律事务的机构和人员,对法律、法规缺乏应有的了解,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存在没有引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引用法律条文模糊不清等问题。

(四)对行政单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在近年来的法治宣传中,主要集中于刑事、民事方面,对于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行政法律、法规的了解、理解不深,导致行政行为就算合法,也可能会引起诉讼。

三、工作建议

(一)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先导,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市人民法院要树立科学的行政审判理念,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挑战,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依法裁判与协调和解等关系,确保法院行政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要配强行政审判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相对稳定,加强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行政审判人员依法判案的能力、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效果。要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支撑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行政审判的规范化水平,提升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判息诉率。要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的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合力,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三)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引,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的作用,指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行政案件发生尤其是败诉的原因,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机关加强规范化执法、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授课、以案释法、组织旁听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四)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宣传力度。市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开展工作,聚焦民生权益、环境治理等领域,加大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着力营造理解、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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