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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06-09 14:57   审核人:

为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保障司法判决生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4月22日就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合理配置,搭建一支专业司拍队伍

为发挥司法拍卖对执行工作的助力作用,积极以执行工作改革为契机,在认真总结分析司法拍卖工作存在问题和方向的基础上,组成了由一名副局长担任组长,带领1名执行员,2名书记员,4名财产处置辅助人员的财产处置辅助组,并实行权责明晰、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2020年以来,实行了由州中级人民法院招标,市人民法院与中标公司签订司法拍卖委托协议,由公司长期派驻6名业务精干的司法拍卖辅助人员进驻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模式,形成了紧密衔接、高效流转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主动,打造一站式司法拍卖服务

建立了一站式拍卖服务机制,通过公布拍卖咨询电话、官方微信平台公众号和司法拍卖拍品信息推送、竞拍后期一对一服务机制等,使更多的人关注和了解司法拍卖工作。意向竞拍人在电话咨询或者报名参与竞拍后,司法拍卖辅助人员主动提供拍品资料、拍品评估报告、拍品竞拍时间以及拍品竞拍流程,确保意向竞买人细致全面的了解拍品信息,努力提升竞拍成功率。2021年,共挂网处置房屋、车辆、金银首饰等财产1008件次,成交金额9155.69万元,成交率23.09%,网拍次数789次,累计参拍人次1869人次,溢价率4.05%。2022年截止3月30日,共挂网处置房屋、车辆、金银首饰等财产99件次,成交金额479.45万元,成交率27.03%,网拍次数76次,累计参拍人次173人次,溢价率4.39%。

(三)强化信息应用,坚决防止司法腐败

实行对车辆的起拍参考价在双方当事人不能议价的情况下,一律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网络询价系统进行询价,对房屋及其他财产的起拍参考价在双方当事人不能议价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最高人民法院网络询价系统进行询价。若当事人不同意采用网络询价,则从纳入云南省高院评估名单中的评估机构中选择进行线下评估。所有处置的财产均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执行人员与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不当交往和利益输送。

(四)强化流程节点管控,规范执行行为

执行服务中心专人负责执行指挥平台的管理,对案件的流程节点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适时对临近及超期节点的执行案件提醒、催办,加强事中监督,有效避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采取每月召开执行工作分析会、每季度召开执行调度会,通报财产执行情况,对财产处置不及时、流程节点超期的承办人采取“分级约谈”和“表态发言”机制,倒逼执行案件质效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快速增长,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也相应增多,2021年执行干警人均收案量已经达到324件,同比增长96%,2022年至今人均收案166件,同比增长78.4%,同时,执行干警抽调参与政府中心工作人员较多,造成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增大,工作疲于应付,严重影响执行质效。

(二)执行联动机制不完善

“点对点”联动机制协调不顺畅,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主要表现在:部分财产查控反馈不及时、不全面;部分部门对执行工作重视不够,协助财产查控效率较低;“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未全面覆盖,车辆登记信息、不动产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目前尚未全面实现线上查控,涉及的具体工作仍需法院执行干警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线下查控,耗时又费力,影响办案效率。

(三)财产处置效率不高

部分法律关系复杂、执行标的大的涉及房地产行业案件,“一房多卖”、“一房多抵”及“房地分离”情况突出,加之文山市烂尾楼较多,导致财产不能处置或者网拍成功率较低。同时,在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涉案财物本身存在“多头管、周期长、占空间、易毁损”的特点,由于公安机关、检察院移送的部分涉案财物情况及相关证据不够全面、详细、准确,或是扣押物品性质不明、范围不清,导致法院对公安机关查封的财产处置意见判决不清,执行局对涉案财物的处理无从下手。其次,在财产评估过程中,当事人对网络询价结果不认可,导致网络询价系统使用率不高,在采用线下委托评估的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配合致使评估周期过长,财产不能得到有效及时的处置,延长了案件执结期限等,以上种种原因,导致财产处置率不高。

(四)司法拍卖宣传机制不健全

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及时、高效地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工作信息的机制不健全,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在工作实践中不便于让当事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执行工作动态,造成群众对司法拍卖关注度不高,导致司法拍卖效果不明显。

三、工作建议

(一)探索拓展执行措施,有效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

在执行程序中,除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传统执行手段外,要积极探索直接交付、资产重组、委托经营等执行措施。区分执行权核心事务与辅助性事务,明确执行辅助事务外包的范围,建立辅助事务分流机制,要探索将送达,以及财产查控、司法拍卖中的执行辅助事务适度外包,缓解案多人少压力。要完善立案、审理、执行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机制,减少案件流转时间。

(二)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司法拍卖联动格局

市人民法院要加强跨部门协调,积极对接房管、住建、车管、税务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扩大司法网络查控范围。争取加快进度,与各部门建成“点对点”一键查询、查封、解封房屋、过户不动产和车辆的查控系统。要完善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联动协调机制,共同加大对拒执罪打击力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三)探索引入第三方融资担保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要积极探索引入担保公司、银行、意向竞买人融资担保制度,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意向竞买人向银行贷款,待房产竞买成功后,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同时解除担保公司的担保,从而解决意向竞买人融资难问题,提高财产处置成功率,及时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四)多措并举,加大司法拍卖宣传力度

市人民法院要加大司法拍卖宣传力度,提升资产处置率,要充分发挥执行信息网的作用,及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名称、财产所在地、拍卖时间、拍卖价格等挂网拍卖,全面提高拍卖财产(资产)成功率。要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大力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平台、门户网站,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及时、高效地发布法院司法拍卖工作的信息,让当事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司法拍卖工作动态,要通过实行挂网拍卖的宣传,有效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被执行人的财产(资产)及时拍卖,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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