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报告公告>>正文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检查报告
2021-05-06 08:32   审核人:

按照《文山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3月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简称市森警大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进行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人民群众依法护林意识。市森警大队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和森林防火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护林意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深入乡村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广大群众注重森林防火,营造人人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次;该队工作简报信息被中央、省、州、市媒体采用223篇次,绝大地提升公安森警部门形象。

(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紧紧围绕森林警察工作职责任务,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利用公安数据资源和力量,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了生态安全屏障。自2020年7月1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来,共立案件26起,侦破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移送起诉10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起,立治安案件1起,办结1起;森林火警出警122起,其中移交林草局行政处罚37起,立森林火灾刑事案件15起,受案11起,侦破火灾案件1起(未作处置的54起中有农事用火,未造成火灾的情况;有乡镇林业站直接移交林草局的情况)。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与重点区域巡护,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在森林防火期,针对春节和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广大市民上坟祭祀活动频繁的实际,以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营红旗林场、城市面山等为重点区域,及时组织警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实施地面徒步武装巡护和空中无人机适时监控相结合,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巡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遏制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认为:市森警大队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职,强化森林资源防护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与重点区域巡护,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了生态资源安全屏障。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农村群众防火意识不强。市森警大队虽然每年防火期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但针对性、时效性、生动性不够强,特别是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森林防火意识工作不到位,森林火灾事故还时有发生,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二)职能划转配合不够,监管合力尚未形成。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后,正值林草、公安部门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森林公安转隶到公安系统,成立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依法行使涉林刑事侦查权。由于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林草部门)、刑事(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执法权分设两个部门,加之职能职责划转承接不到位、宣传不到位、配合不到位,导致部分涉林案件未按管辖权及时处理,依法依规处置不规范,监管的合力和效能尚未显现。

(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够,“两证重叠”影响执法效果。由于农村林地农地办证部门属于两个政府组成部门,在为农户办理林地(林草部门)农地(农业农村部门)所属权时各自为政,导致农户林地、农地数据重叠现象突出,无法准确认定林地面积。若发生涉及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时,两个部门不能及时对涉案地块地类、面积等及时作出鉴定,案件办理进度缓慢,违法行为得不到依法有效打击,影响了行政、刑事执法效果。

(四)执法力度不够,森警队伍素质有待提升。自森林公安职能划转到公安系统后,森警队伍依法行使涉林刑事侦查权,不再是林业行政案件执法主体。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等违法行为,由于火灾面积小,90%以上的警情要依据行政法规立案查处,但由于绝大部分警情都是森林警察第一时间出警处置,造成行刑衔接不到位,延误案件办理。为此,森警队伍要立足实际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依法依规处置涉林案件,该行政立案的及时移交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该刑事立案的要及时立案侦破,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提升森警队伍形象。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全面提升公安森警队伍素质。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森警队伍执法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研讨交流,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依法处置能力。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以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契机,加强与林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协调配合,理顺职能职责关系,主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森警职能履行到位、职责落实到位。

(三)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森林自然资源安全。

(四)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要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深入开展林区缉枪治爆、协助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林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种涉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

(五)扎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与重点区域巡护。要紧紧围绕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地面徒步武装巡护和空中无人机监控相结合的立体防控优势,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巡护,坚决遏制森林火灾行为的发生。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