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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10-08 08:26   审核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调研组,分别于9月16日至19日,深入全市部分乡镇、街道和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8年1月,自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通过全市上下一年多来的共同努力,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扫黑除恶声势浩大、线索案件持续攻坚、基层基础逐步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市委、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委政法委,负责统筹协调扫黑除恶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设立扫黑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构建起“两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行业部门联动抓”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加大宣传发动,扫黑除恶声势浩大。各级各部门重视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在新闻媒体刊发、在乡村社区、集贸市场、机关学校等重点部位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积极举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腐败问题的公告》等文件,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公告;在城区和集镇利用报刊、电台、LED显示屏、网络APP新业态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宣传,在农村利用张贴宣传标语、条幅和村小组广播汉语、少数民族语“双语”宣传,不断扩宽了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

(三)紧扣工作重点,线索案件持续攻坚。围绕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要求,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加强线索案件管理,截止8月25日,全市共受理、排查各类问题线索422条,17个乡镇、街道和32家成员单位实现了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截止8月25日,打掉涉黑涉恶团伙7个,其中:涉黑团伙1个、涉恶集团1个、涉恶团伙5个。2个涉恶团伙已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34人,重刑(五年以上)16人;1个涉恶集团和1个涉恶团伙已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1个涉黑团伙和2个涉恶团伙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缴获各类枪支4支、刀具40把,冻结账户1个13.9万元,扣押冻结资产75.9万元、车辆交易5辆,查封房产1处、公司1家、财物一批;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力度,围绕“黄赌毒”等治安乱象,集中整治治安乱点8次,打掉盗窃团伙7个、抢劫团伙3个、赌博团伙2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团伙1个、其他团伙15个,查破贩毒案件20起,取缔无证经营娱乐场所6家,有力推动了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加大“破网打伞”力度,截止8月25日,受理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76件次(含重复件),核查后上报78件,党纪政纪立案调查9件9人。

(四)加强建章立制,基层基础逐步夯实。建立健全协调会商机制,建立政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协作互动、联席会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市扫黑办今年来召开10余次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会商有关案件办理。强化监管责任,采取“签字背书”的方式,市委主要领导与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签订了45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监管的主体责任。围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截止8月25日,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67个,调整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责村党组织书记15人;开展“回头看”联审村干部6080名,将40名受过刑事处罚、18名违反计生政策(属2016年后超生)的村组干部清理出村组干部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多以来,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但从近年来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情况来看,文山市2017年综合满意率为86.08%,全省排名94位,2018年综合满意率提升为89.19%,但排名下降到120位。从一个侧面反应出部分单位政治站位不高、担当尽责不够的问题。

(二)宣传动员的深度和广度不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调研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参与积极性不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群众对黑恶势力的概念混淆不清,从受理的举报线索来看,大部分为涉及个人恩怨、财产利益纠纷类的线索,真正涉及黑恶势力的线索不多。

(三)线索摸排和挖掘力度不够大。走访发现,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均抽调精干警力、组建查办团队专项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但个别成员单位和乡镇片面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对自身担负的职责认识模糊,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

(四)紧密协调联动机制还需健全。总体上来看,存在线索总量少、排查不充分、深挖彻查不够,“打财断血”、“破网打伞”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还没有真正打出声势、打出威风,形成强烈震慑。部分成员单位仍然处于联系不紧密、配合不到位的情况,尚未有效形成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2018年治标启动、2019年治根攻坚、2020年治本建制”的目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上对标、政治上看齐、行动上自觉,确保专项斗争方向不偏、不走过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宣传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运用典型案例、群众通俗易懂的文字和语言等方式,宣传黑恶现象的危害性和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借助脱贫攻坚遍访、走访贫困户的契机,大势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健全完善检举揭发制度,采取激励和保护措施,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黑恶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局面,使广大群众看到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声势和斗争氛围。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群策群力推进专项斗争。继续抓好黑恶犯罪线索摸排,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等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政法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线索摸排、案件查办,深挖彻查、快侦快破、快查快结,确保实现线索、案件“双清零”。市监察委要把“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作为主攻方向,下大气力、铁腕治理,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同时,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施策、同步推进,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层层传导压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担负起直接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完善重大案件协商机制,强化督查问责,推动侦查与起诉、审判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发挥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在线索深挖、打击处理、调查取证等方面做实做细,完善案件线索排查、案件移送、办理的协作机制,持续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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