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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六个决议的通知
2023-01-16 16:17   审核人:

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文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文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3.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4.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5.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6.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11日

附件1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乐加文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历史遗留问题等多重压力,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坚持难中求稳、稳中求进、进中求成总基调,全力推进“强州府”行动,综合经济在困境逆势中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州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聚焦“3815”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拼经济、拼发展为主线,持续深入实施“强州府”行动,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抓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新时代文山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要求,做好2023年工作,要全力抓特色、强优势,持续打好绿色铝产业牌、三七产业牌、现代农业牌、康养旅游产业牌,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全力抓项目、促投资,高起点谋划项目、高质量招引项目、高标准服务项目、高效率推进项目,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力补短板、促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推进富美乡村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全力抓整治、提品质,强力推进城管革命,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深入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全力抓改革、优环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对外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消费、扩内需,拓展重点领域消费,优化消费平台载体,推动经济运行畅通;全力保收支、提效益,强化财源培植,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优化财税金融保障;全力防污染、护生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共建共享绿美家园;全力保民生、增福祉,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文山建设、文化事业发展,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力守底线、保安全,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理,筑牢风险防范屏障;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着力建设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努力开创政府工作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为开启新时代文山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团结奋斗!


附件2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文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及文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文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文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附件3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文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文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文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附件4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柏应明同志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的主要任务。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文山之干”的革命性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拓展提升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聚焦新定位新目标,持续强化自身建设,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汇聚人大力量,以实干实绩检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

会议号召,市人大常委会及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奋勇向前,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文山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附件5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开洪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附件6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5日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忠玲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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