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12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文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至5日在文山市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九项,即:
一、听取和审议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文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批准文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文山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批准文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重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情况说明;
六、听取和审议文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测评2022年度重大民生实事票决项目;
九、票决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文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