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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文山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04-21 15:05   审核人:

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文山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同意由文山市人民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申请文山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贷款14000万元,用于文山市平坝大冒龙至柳井乡供水工程;小河尾水库至马塘、喜古供水管网及配套实设施改造工程;27个贫困行政村供水工程;盘龙山水库供水配套工程项目建设。

二、同意将14000万元贷款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融资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偿还。

三、请文山市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专款专用,并负责监督执行。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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