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重大事项>>正文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文山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04-21 15:01   审核人:

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文山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贷款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同意由文山市人民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申请文山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贷款6000万元,用于文山市平坝锁龙桥水库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经费。

二、同意将6000万元贷款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融资服务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偿还。

三、请文山市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专款专用,并负责监督执行。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4月20日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