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因工作需要,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11月26日第31次会议通过,决定调整文山市第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委员会人员,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柏应明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副主任: 黄 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 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蔡晓岚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工委主任
委 员: 吴应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苏有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桂发剑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
王继彪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曹 蕾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主任
高剑光 市法院副院长
陈 毓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熊 燕 市妇联主席
金 梅 市财政局局长
郭光才 市民政局局长
高 铭 团市委书记
彭 瑜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克荣 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工委副主任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