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共云南省委转发〈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发〔2016〕14号)、《中共文山州委转发〈中共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州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发〔2016〕24号)精神,经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9月18日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一、第三届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6年7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
二、选举第三届市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
三、各乡镇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前,市级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前。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