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报告公告>>正文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小火亡人”专项排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09-27 17:15   审核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安排,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市消防救援大队、新平街道泰民家园、新平坝社区和古木镇纸厂村委会、瑞民家园小区,通过查看消防设施、消防宣传、台账资料,向物管、业主、村社负责人了解,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全市“小火亡人”专项排查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文山市消防救援大队属一类消防救援大队,辖3个消防救援站(健民路站、瑞民路站、环城东路站),实有消防指战员38名,专职消防员及外聘人员117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消防文员21人,炊事保障员12人、派出所消防文员4人、乡镇专职员50人),事业编人员6人,合计161人;实有各类车辆2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7辆、其他消防执法执勤车辆16辆)。2022年以来,在市消防大队的牵头努力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因为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保持了火灾事故零伤亡的良好态势,消防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一)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逐步落实。印发《关于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专项工作要求,以文件形式推动全市14个乡镇、3个街道加强网格化管理,发动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开展联合消防检查,每月加强对村(居)民住宅、沿街门店、“三合一”“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整治和独居老弱病残及留守儿童、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动态管理指导,初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和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消防安全环境逐步改善。印发《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山市新平街道新平坝居民小组消防隐患“百日攻坚”整治工作方案》《文山市经营性自建房合用场所过渡性消防安全整治措施》等方案措施,先后对499栋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新平坝68户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自建房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开展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对300余家物业服务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集中约谈23家问题隐患突出单位,组织开展居民住宅“三清、三关”活动,依法责令整改火灾隐患,以点带面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消防安全环境正日益改善。

(三)强化宣传,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高。成立“火焰蓝”消防讲师团,乡镇、街道成立消防宣讲团18个,社区、村确定消防宣传员160余人,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有队伍有人员,结合网格化管理和组建志愿服务队,通过面对面宣讲、上门提醒、发送短信、微信抖音传播和悬挂横幅、宣传栏张贴、电子显示屏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小火亡人”火灾风险告知书》等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消防安全宣传全覆盖大格局正逐步形成,全民消防安全意识逐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不足

(一)消防力量和基础设施薄弱。一是消防救援站建设不足。现有3个市级消防救援站、7个乡(镇)专职消防队(站)和3支企业专职消防队数量不足,消防救援站(队)建设滞后于城市规模、集镇建设和企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二是消防装备缺口较大。消防突击车、水罐车、抢险救援车等灭火救援车辆、基本防护和救援装备数量不足且逐步老化,化工事故类、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应急救援装备紧缺,给专业消防救援带来极大压力。三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新建城区、老旧小区、部分乡镇存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老旧、残缺、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广大农村地区更是缺乏必要的消防基础设施,防火、灭火力量满足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还不够。认为“防火、灭火就是消防部门的事”的思想普遍存在,各级各部门、社会团体、群团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消防安全宣传、火灾源头防控、打早打小和提高自身防火用火意识上自觉行动不够,全社会全民参与消防安全防控的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三)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各行业部门开展消防监管职责能力水平有限,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未全面覆盖网格范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标准化管理水平不高,棚户集中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规划实施滞后,区域性火灾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有效根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普遍存在“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的问题。

(四)全民防火灾意识亟待提升。消防知识普及率较低,城中村、出租屋、“九小场所”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缺乏基本的防火和灭火逃生知识,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动车楼道内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消防部门有限的人力还不足以达到全民宣传、全面检查、全部督促整改到位的目标。

(五)消防应急救援能力需提高。部分地方和行业部门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不健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大型化工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学校、村社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日常防火灾应急演练不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获得更多支持帮助。认真研究吃透上级有关政策,消防救援大队和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向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项资金、装备配置等方面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逐步解决专业队伍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装备配置落后等问题。

(二)进一步创新联动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在现有网格化管理联动机制基础上,利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公职人员社区报到服务和在外干部回家乡参加绿美建设、普法工作队进村社等平台队伍,动员更多团体和社会力量投入消防安全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防控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借力文山市创文创卫等有利时机,强化网格责任区管理,与七城创建办消防安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存在问题联合创建办以派单形式推动整改落实、清剿火灾隐患,压实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和网格单位挂包责任,真正把《文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文山市经营性自建房合用场所过渡性消防安全整治措施》等规定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在现有基础上扩充消防宣传讲师团、宣讲团队伍和人员规模,开展好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现场观摩和送教上门等消防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进一步立足实战备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执勤备战,做好日常业务训练,强化对消防安全重要场所的监管,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定期不定期组织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和乡镇、街道、企业、学校、村社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能迅速出动,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努力把火灾伤亡数降到最低限度。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