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工作>>报告公告>>正文
关于文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12-29 16:12   审核人:

根据《文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1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新平街道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实地走访了解,并组织17个乡镇(街道)和21个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座谈汇报会,对文山市2023年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思想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动强谋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将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谋划、亲自动员、亲自部署高位推动,先后召开“扫盲式”普法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动员大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调度暨州对市法治成效考核调度会,及时印发《文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对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抓落实。为加强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及时跟进落实;组建由分管副市长任专班长、市政府办和市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专班长、抽调专兼职人员3人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专班”,按照周汇报、月调度及通报等方式推进工作,将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与市委政府重点工作同频共振同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补短板强弱项。紧紧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目标,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推行“办不了”署名回告单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职。动态调整公布《文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现市级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印发《文山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印发《文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依法行政制度逐步完善。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19率”达标情况得到提升。注重发挥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作用,各项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先后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编制修定市级总体应急预案36个、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扎实抓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三下降一扭转”明显好转,全市法治社会、法治文山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工作责任压的不实。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站到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思想高度认识,一定程度停留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就是完成法治建设考核任务的认识偏差,“上热下冷”现象和应付过关思想突出,工作责任压的不实、整体推进不力。

(二)统筹协调不到位,创建合力效应不够。一方面,创建专班多为兼职人员、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忙于面上的安排部署,与牵头单位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指标任务落实不够,深入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日常督导更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部分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职责不到位,对自己部门牵头事项不清楚不研究,满足于完成本部门自身工作任务,没有发挥“牵头”作用;三是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每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提示卡不到位,提供台账资料不符合指标要求,甚至个别单位不报送台账资料。

(三)业务学习不深入,把握指标体系不全。部分单位对“一规划两纲要”(《法治文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建设总要求学习不到位,尤其是研究《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文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不深不透,对“九大指标体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安排把握不精准不全面,对本单位创建指标未结合职能职责同安排同推进,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甚至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就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重抓行政执法以偏概全,全要素落实不到位。

(四)短板弱项较突出,落实创建任务不力。对标示范创建九大指标体系,结合2022年开展的《文山市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第三方评估报告》和日常督察来看,示范创建短板弱项较突出,指标落实完成仍有较大差距。如,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一次办、自助办”“一窗办理”不到位,依法行政意识淡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可操作性不强,未建立后评估制度,执法单位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法治审核员未达到执法人员的5%、执法队伍参差不齐和台账资料不完备等问题,严重影响创建的预期目标。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部门工作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是市委安排的重要工作,市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思想更重视、行动更坚决、方法更科学、工作更扎实,要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及部门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内容,通过严格考评强化督导检查,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采取约谈和通报问责等方式,充分发挥好考评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示范创建工作责任压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有力推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专班统筹,有效形成创建合力齐发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是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是靠司法行政机关一己之力能够完成的,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创建工作专班要创新运行机制,确保有人实体化运作;要注重系统设计,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坚持以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周安排、月调度、季度督促、半年检查等工作制度,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找准定位、认清责任,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全力以赴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中的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结合每月工作提示卡及时推进。对于职责交叉、共建共管工作,做到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业务培训,深入把握目标任务强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论述及“一规划两纲要”总要求,聚焦深入把握《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文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目标任务,加大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工作人员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督促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清楚第三方评估流程、掌握示范创建涉及本部门工作情况、熟悉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以人人知晓、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查缺补漏,对标对表指标体系抓提升。各级各部要对标《文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提出的230项指标体系,全面梳理完善2023年示范创建工作台账,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症结,再进一步细化、精准分解指标任务,安排专人查缺补漏,确保2023年静态指标体系全面达标。同时,总结好2023年创建工作经验成果,提前谋划2024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各项指标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指标完成,力争2024年入围省级创建并通过验收。

关闭窗口

要闻推荐

关于我们   | 在线投稿 

主办: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76-2136412

ICP备案号:滇ICP备17009552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532621020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