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文山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柏应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伟、张泽、黄利、邓红英及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国平,市监察委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市基层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文山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11个报告。听取了《文山市基层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调查报告》《文山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等8个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接受张艾冰等三位同志辞去市四届人大代表等相关职务的决定。对坝心乡等4家单位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测评,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