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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2024-03-13 09:23   审核人: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近日,由市人大农环委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全市2023年以来贯彻落实《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薄竹镇、坝心乡、小街镇、红旗林场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实地查看部分入山防火检查站、防火制度建设和防火物资储备,同时听取工作汇报并与部分专业扑火队队员及群众进行座谈交流。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一直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森林防火机制、夯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加强队伍建设和强化火源管控,森林火灾预防能力不断增强,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生态屏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针对存在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林农交错火源管控难度大、保障投入不足和护林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通过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播放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标语、广播提醒、微信抖音快手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真正让《条例》进林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从而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尽快明确护林员选聘政策,选优配强护林员,同时进一步加大防火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做好日常应急演练,强化实训训练,提升防火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出击,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是强化基础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专业扑火队员工资、护林员劳务补助和林火视频监控运行等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配足配齐防火物资和先进扑火装备,并加强消防通道、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森林防火保障能力。

四是强化预防惩处。加强火源管控,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划区包片,重点防范,严格实行封山管理,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同时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纵火犯罪,严厉处罚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是强化责任追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职能职责,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情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以及防火措施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真正把“责有人担、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警有人报、火有人灭”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是强化制度落实。正值全国“两会”,并且州庆、清明和“五一”将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充分发挥森林防火“岗哨”作用,要保障信息畅通,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火情发生,真正做到及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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