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全称),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1.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竭力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
2.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时代脉搏,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党性修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3.忠诚履职尽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忘法治初心,不负时代使命,在担当中历练,在履职中成长,以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为法徽增添自己的光彩;
4.坚持务实创新,注重实事求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
5.永葆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按照《党章》、《法官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要求,时刻自警、自醒、自励、自重,以法官职业道德标椎规范自己的行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审判事业。
承诺人:杨帆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