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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建桦履职承诺
2025-01-22 15:59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文山实践贡献力量。在此,我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竭力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

二、依法能动顾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谋划推进工作,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运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司法为民践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履职尽责敢担当。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推动文山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五、廉洁自律重自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始终做到廉洁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


承诺人:沈建桦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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