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信访局局长,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1.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与党同心同向同行。
2.自觉接受监督。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强化人大意识,维护人大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职务行为,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认真履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当好班长,带好队伍,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不断畅通信访渠道,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探索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推动文山市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
4.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自律,坚持兢兢业业工作,清清白白做人,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委的各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在行动上防微杜渐。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不搞一言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执行党规党纪、务实从政的自觉性。
承诺人:梁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