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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波履职承诺
2022-03-27 09:50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一、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工作重点放在粮食生产、农民收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具体工作上,牢牢稳住农业“基本盘”,夯实三农“压舱石”,强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始终坚持学以致用。我将持续保持“归零心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方针,涉农法律法规,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与实践融合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勇于担当,不断提升理论修养和管理能力,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把准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提高实际能力,增强服务本领。

三、始终坚持清正廉洁。时刻牢记《党章》,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自警、自省、自励,净化自己的“生活圈”、“交际圈”、“朋友圈”,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始终以最强的党性原则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事业观,切实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自省意识和民主意识,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干干净净做好各项本职工作。

四、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检查、视察、评议和质询;把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事务认真办理好,依法行政,阳光行权。


承诺人:王波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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