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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祥飚履职承诺
2022-03-27 09:35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公安局局长,这是组织和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一、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抵制四风,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不忘初心,当好公仆。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公仆心,以民心为大、民生为重、民苦为忧,努力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好,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回报人民。

三、以德为政,胸怀大局。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积极贯彻市委的决策和人大的决议决定,不计个人得失,竭力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

四、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理念,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承诺人:李祥飚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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