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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顺履职承诺
2022-03-27 09:19   审核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市司法局局长,这是组织和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市人民对我的厚望和重托,为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谨承诺:

1.以德为政,胸怀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市委的领导,积极贯彻市委的决策和人大的决议决定,竭力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

2.牢记宗旨,当好公仆。树立人民权利至上、宪法权威至尊、人民利益至高和领导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关注民生、体察民情,自觉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人民利益的表达者。

3.锻造队伍,引领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突出政治第一、务实重行、担当作为,正确选人用人,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厉行法治、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4.履职尽责,务实奋进。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统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谱写中国梦文山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5.严于律己,勤政廉政。自觉对照党内规章和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加压工作和反思自审,做到爱岗敬业,服务大局,廉洁自律!

以上承诺,请各位组成人员给予监督执行。


承诺人:刘永顺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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